按突发燃气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突发燃气事故划分为四级。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对事件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一)一般突发燃气事故(Ⅳ级)
一般中低压燃气管网设施泄漏; 燃气干管输气压力异常、燃气管线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造成5000户以下的居民用户供应中断或供气显著减少的,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
(二)较大突发燃气事故(Ⅲ级)
户内发生燃气燃烧、爆炸事故;燃气管线设施发生严重泄漏;燃气干管输气压力异常、燃气管线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造成5000以上至3万以下的居民用户供应中断或供气显著减少的,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急到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
(三)重大突发燃气事故(Ⅱ级)
低压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泄漏导致燃烧、爆炸;燃气储罐、高压管线发生严重泄漏;燃气干管输气压力异常、燃气管线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造成3万以上的居民用户供应中断或供气显著减少的;燃气突发事故造成人员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急到3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
(四)特别重大突发燃气事故(Ⅰ级)
高、中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泄漏导致燃烧、爆炸事故;燃气站场(含门站、储配站、调压站、CNG、LNG加气站等)发生泄漏导致燃烧、爆炸事故;燃气干管输气压力异常、燃气管线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造成5万以上的居民用户供应中断或供气显著减少的;燃气突发事故造成人员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急到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