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评价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从预防事故这一根本目的出发,预先或超前对系统在计划、设计、施工、验收、投产和运行等各阶段的安全性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估,防止和减少在安全上的欠债和加强安全的投入。安全评价从预防事故的观点出发,对系统可能产生的损失和伤害进行预测和评价,采取有效的手段以实现系统安全的总目标。
(2)安全评价有助于国家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宏观控制。
通过对企业安全状况系统地、科学地、客观地评价,既可能衡量企业固有危险性的大小,又可得出企业安全现状的结论。国家各级监察部门可以以此为依据,按照不同的危险等级和安全现状配备相应的监察力量,使监察工作能够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实现重点和一般相结合,全面控制企业安全生产的目的。
(3)安全评价有助于保险部门加强对企业灾害实行风险管理。
保险部门对企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职业病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保障义务是保险业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企业投保也逐渐增多,对企业事故的风险管理必然要纳入议事日程。风险管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保险费的合理收取、风险的控制和事故后的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