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8个要素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规模以上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053.1~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405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94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518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意识、操作技术和防范技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规范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3 自评和评审
4.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
4.3.2 成都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定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第12章的规定。
4.3.3 成都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定具体指标要求见附录A。
4.3.4 评分表包括目标职责(80分)、制度化管理(50分)、教育培训(70分)、现场管理(550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40分)、应急管理(60分)、事故管理(20分)和持续改进(30分)八个分项评价,满分为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4.3.5 本规范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4.3.6 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必须整改项。
4.3.7 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评审得分在60分(含)以上,每个一级要素得分率不低于60%;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目标职责
5.1 目标
5.1.1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5.1.2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5.2 机构和职责
5.2.1 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5.2.2 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层职责
5.2.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5.2.2.2 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2.2.3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5.3 全员参与
5.3.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5.3.2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4 安全生产投入
5.4.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5.4.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应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5 安全文化建设
5.5.1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5.5.2 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 9004的规定。
5.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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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DB5101/T 15-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