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啤酒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白酒、啤酒和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制定了《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有效推进。各有关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话:010-64463873)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乳制品生产企业。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53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 评审评分 | 安全绩效 |
一级 | 90 |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
二级 | 75 |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
三级 | 60 |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不超过1人。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