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有限空间的日常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管理以及应急救援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787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直钢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12358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30574 机械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AQ 302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限空间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注:包括封闭(半封闭)设备(如罐、塔(釜)、烟道、沉箱及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矿井、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及化粪池等)和地上有限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粮仓、料仓、盐渍池等)等。
3.2
有限空间作业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3.3
作业负责人
由生产经营单位确定的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
3.4
监护人员
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护或监督的人员。
3.5
作业人员
被批准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活动的人员。
3.6
准入条件
允许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并保证其实施作业活动安全应具备的条件。
3.7
隔离
有效阻止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和非作业必要的能源进入有限空间,所采取的封闭、切断等措施。
3.8
富氧环境
空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比高于23.5%的环境。
3.9
缺氧环境
空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比低于19.5%的环境。
4 机构及职责
4.1 机构设置
4.1.1 存在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有限空间的管理部门,明确有限空间管理负责人。
4.1.2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配备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气体检测人员和救援人员。
4.1.3 同一作业现场的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救援人员不应相互兼任。
4.2 职责
4.2.1 管理部门职责
4.2.1.1 组织辨识和评估本单位有限空间,落实有限空间的安全措施,建立有限空间台账。
4.2.1.2 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
4.2.1.3 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4.2.1.4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
4.2.2 管理负责人职责
4.2.2.1 定期检查有限空间的安全措施。
4.2.2.2 参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
4.2.2.3 组织审查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4.2.2.4 审批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4.2.2.5 报告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并组织应急救援。
4.2.3 作业负责人职责
4.2.3.1 评估作业风险,制定作业方案。
4.2.3.2 负责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4.2.3.3 组织作业前安全交底。
4.2.3.4 确认作业安全条件。
4.2.3.5 掌控作业区域的环境、作业等情况。
4.2.3.6 组织恢复有限空间的安全管控措施。
4.2.3.7 报告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
4.2.4 监护人员职责
4.2.4.1 监督作业人员规范作业。
4.2.4.2 维护作业区域现场正常秩序。
4.2.4.3 组织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撤离。
4.2.4.4 发生以下情况时,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有限空间,并报告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员出现异常行为或违章操作;
——发现安全防护装备异常或故障、气体检测结果异常等禁止作业的条件;
——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人员安全或健康的险情;
——可能威胁作业安全的其他情况。
4.2.4.5 复核清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数和工具。
4.2.5 作业人员职责
4.2.5.1 熟悉并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内容、程序、方法与要求。
4.2.5.2 签字确认安全交底内容。
4.2.5.3 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与劳动纪律。
4.2.5.4 报告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并协助事故应急救援。
4.2.5.5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向监护人员发出求救或撤离信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有限空间:
——与监护人员双向联系中断;
——作业安全防护装备报警或故障;
——作业内容或作业程序与作业方案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对作业人员安全造成威胁;
——出现作业方案未明确的其他可能对作业人员安全造成威胁的作业或险情;
——意识到自身或他人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状况,或者发现违反作业方案、劳动纪律的行为;
——收到作业负责人或监护人员发出的撤离信号;
——可能威胁作业安全的其他情况。
4.2.5.6 作业完成后,应将全部作业设备和工具带离有限空间。
4.2.6 气体检测人员职责
4.2.6.1 熟练并正确使用检测仪器设备。
4.2.6.2 准确判定检测结果安全性并及时报告。
4.2.6.3 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4.2.7 救援人员职责
4.2.7.1 熟悉并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
4.2.7.2 了解有限空间应急救援的要求。
4.2.7.3 确认应急救援装备到位及状态,并能熟练使用。
4.2.7.4 及时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救援。
5 管理制度
5.1 存在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5.2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及作业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程序。制度应包括管理责任、安全培训、作业审批、作业现场管理、应急救援以及档案管理等内容。作业管理程序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5.3 发包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作业项目发包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安全责任、资证审查、作业现场监督等内容。
6 作业安全防护装备
6.1 存在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有限空间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
6.2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配备通风、照明、检测、通讯设备及防坠落、防中毒、防窒息等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和装备。
6.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装备应建立台账,指定专人维护、保养以及检定或校验。
7 日常安全管理
7.1 风险辨识
7.1.1 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分析有限空间内存在或可能产生的主要安全风险种类,并建立有限空间台账。台账格式见附录 B。
7.1.2 有限空间台账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有限空间的类别、数量、位置以及安全风险种类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7.1.3 有限空间安全风险种类主要包括中毒、窒息、燃爆 、其他安全风险(如触电、淹溺水、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灼伤、低温冻伤、高温中暑等)。
7.2 安全措施
7.2.1 有限空间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并标明有限空间的名称、类别、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7.2.2 警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如图 1 所示),尺寸、参数应符合 GB 2894、GB 2893的规定。
图 1 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的基本形式
7.2.3 安全风险告知牌基本形状为矩形,尺寸根据其内容确定。安全风险告知牌样例见附录 C。
7.2.4 有限空间出入口应采取禁入措施。
7.3 教育培训
7.3.1 存在有限空间的单位,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应包含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程序等。
7.3.2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对有限空间的管理负责人、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气体检测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程序;
——有限空间作业的主要安全风险种类和安全防范措施;
——作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的正确使用;
——事故案例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7.3.3 专项安全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有限空间管理、作业、救援等相关工作。
7.3.4 有限空间的位置、主要风险种类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组织培训。
7.3.5 作业方案审查通过后,应组织具体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方案针对性培训。
7.3.6 专项安全培训与作业方案针对性培训应如实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7.4 档案建设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有限空间台账、有限空间专项教育培训、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与审批表、安全交底签字以及应急管理等相关资料。
8 作业安全管理
8.1 有限空间作业准入条件
8.1.1 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内容及其安全风险,制定完整的作业方案。
8.1.2 所有作业相关人员经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合格,明确各自职责。
8.1.3 作业现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作业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援装备。
8.1.4 有限空间与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备设施、能源及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应有效隔离。
8.1.5 作业负责人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
8.1.6 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或气体检测合格,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有限空间。
8.1.7 气体检测方法应按相关规范执行,检测顺序及项目应包括:
——测氧含量。正常含氧量为 19.5%~23.5%。不应进入富氧环境的有限空间作业。进入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作业时,作业安全应符合 GB 8958 规定。
——测爆。空气中可燃气体、蒸汽和气溶胶的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LEL)的 10%,爆炸性粉尘浓度低于爆炸下限(LEL)的 25%。对油箱、油罐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LEL)的 1%。有限空间内可燃气体、蒸汽、气溶胶和爆炸性粉尘浓度检测不合格,不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测有毒气体。有毒气体的浓度应低于 GBZ 2.1 所规定的限值。经过通风但有毒气体浓度仍高于 GBZ 2.1 所规定的要求时,应按照 GB/T 29510、GB/T 18664 要求选择和佩戴呼吸防护用品。有限空间作业常见有毒气体的职业接触限值,见附录 D。
8.1.8 电气设备与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存在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并满足 GB 3836.1 的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应符合 GB/T 13869 及 JGJ 46 的规定;
——有限空间内使用照明灯具电压应不大于 24V,在积水、结露等潮湿环境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照明灯具电压应不大于 12V;
——有限空间作业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 GB/T 3787 及 AQ 3028 的要求;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工具作业时,应配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8.1.9 作业场所使用的直梯、检修平台等,应符合 GB 4053.1、GB 4053.2、GB 4053.3 的要求,并保证其牢固性和安全性。
8.1.10 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接设备、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的放置,以及有害物质、电弧辐射等危险因素的防护,应符合 GB 9448 的有关规定。
8.1.11 机械设备安全应符合 GB/T 30574 的有关规定。
8.1.12 存在易燃或可燃物时,应按 GB 50140 的相关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资料下载:
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_DB5101/T 1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