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但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路77号吾悦广场1栋905室
173 4588 3319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但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