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补贴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川天应急发【2021】12号)
文 号:川天应急发【2021】12号
签发单位:四川天府新区应急管理局
签发时间:2021-04-09
生效时间:2021-04-09
四川天府新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补贴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推进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拟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奖励补贴,特制定本办法。
四川天府新区风急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徐欣钰;联系电话:68773723)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安全生产标准化
达标补贴申领发放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推进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考评验收,通过相应等级标准化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商业商务楼宇。
二、补贴标准
获得相应等级标准化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商业商务楼宇,
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一)给予一级达标企业补贴5万元;
(二)给予二级达标企业补贴2万元;
(三)给予三级达标企业补贴1.5万元;
(四)给予小微企业达标企业补贴1万元;
(五)商业商务楼宇达标单位补贴2万元;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升级的,给予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
三、申领材料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
(二)应急部门公告(通报)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或考评组(专家组)出具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意见;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一)企业持上述资料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街道进行初审;
(二)应急管理局对企业报送的申请验证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由应急管理局将补贴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企业应出具相关收据并盖章(财务章或公章)。
五、不予补贴的情况
(一)已获得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在奖励资金发放前,因发生安全事故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原因被取消安全标准化达标资格的,不予补贴。
(二)已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并领取了对应补贴的企业,在标准化达标有效期满申请同一达标等级复评或重新考评的,不再进行补贴。
(三)因故被撤销标准化达标资格后,重新申请同一达标等级考评并通过的,不再进行补贴。
六、相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提供的账户,必须是对公账户,且账户名称应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
(二)严厉打击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弄虚作假、欺骗冒领奖
补经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查实有弄虚作假、欺骗冒领行为的,除追回奖励补贴资金外、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街道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街道的补贴措施,鼓励企业主动申请标准化达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天府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补贴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天成管经发〔2018 〕62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