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94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CJJ/T 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DB5101/T 3 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设置规范
DB510100/T 191-2015 成都市商业商务楼宇安全管理标准化评定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000 和 DB510100/T 191-2015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DB510100/T 191-2015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物业管理企业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或楼宇交付使用后,产权单位自行统一管理的组织。
[DB510100/T 191-2015,定义3.3]
4 一般要求
4.1原则
4.1.1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1.2 以安全风险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意识、操作技术和防范技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3 自评和评审
4.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
4.3.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 5 章~第 12 章的规定。
4.3.3 评分表包括目标职责(70 分)、制度化管理(40 分)、教育培训(70 分)、现场管理(300分)、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60 分)、应急管理(70 分)、事故管理(20 分)和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20 分)八个分项评价,满分为 65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65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4.3.4 本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4.3.5 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必须整改项。
4.3.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评审之日的前 1 年内,企业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超过 50 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DB5101/T 69-2020
评审得分不低于 60 分,且各一级要素得分率不低于 60%;
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的电梯、消防设备设施应经具有资质或具备从业条件的专业维保机构进行维护、保养;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3.7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具体指标要求见附录 A。
5 目标职责
5.1 目标
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5.2 机构和职责
5.2.1 机构设置
5.2.1.1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5.2.1.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5.2.2 职责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3 安全生产投入
5.3.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5.3.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4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5.5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项目基础信息管理、工程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保洁管理、相关方管理等物业信息化系统建设。
全文预览
![]() | 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DB5101/T 69-2020 |